河南监管局:突出绩效导向 系统谋划推进扎实做好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工作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是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为不断提升资金使用部门转移支付绩效自评质量,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益,河南监管局主动作为、勇于突破、敢于创新,持续推动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向纵深迈进。
一、加强统筹协调,构建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
为确保全局自评复核工作质量,河南监管局坚持高位推动,压实主体责任,系统谋划构建上下协同工作机制。将绩效自评复核工作工作纳入《财政部河南监管局转移支付监管办法》规范管理,按照“落实责任、分工协作、动态交流、保证质效”的原则,明确牵头处和承办处的工作责任,确保绩效自评复核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加强与省级财政部门和资金使用部门信息交流频度,定期或不定期沟通监管信息,及时互通重大政策变更、问题线索等情况,做到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工作合力。如,在开展财政扶贫资金自评抽审时,提前收集整理各级财政部门自评报告、审计部门专项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线索,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发现豫南某市利用扶贫资金搞形象工程等严重问题。
二、打通业务链条,形成复核监管工作闭环
打通业务全链条,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监管工作全过程,形成复核监管闭环,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在开展自评复核现场工作期间,统筹开展直达资金督导和转移支付重点监控等工作,重点关注直达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中与绩效自评复核相同支出方向的资金,打通业务链条,由点扩面,协同推进。在日常监管工作中,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以转移支付资金台账为基础,通过系统预警加大对绩效自评复核相关资金预算分解下达、支付进度、使用方向等情况的监控力度,将自评数据与系统数据进行综合比对分析,核实自评结果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促进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
三、建立协同机制,扩大自评复核工作影响力
与河南省财政厅建立联合联动机制,做实评价复核工作,扩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影响力。适时召开预算绩效监管工作会,组织政策学习、研讨存在问题、交流评价思路、总结工作经验,确保评价方案方向明确、重点突出,评价过程推进有序、规范高效,评价结果真实准确、依据充分,切实提高绩效评价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2022年初,河南监管局联合省财政厅,召集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交通运输厅等8个部门召开绩效评价工作座谈会,对2021年开展的重点资金绩效评价、绩效自评复核结果进行通报,对省级部门开展绩效自评情况开展交流,要求各单位积极整改,促进规范,提高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主动开展评价工作,提升自评质量。
四、强化成果利用,做好自评复核“后半篇文章”
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绩效自评复核结果应用。针对发现的问题与相关单位进行充分交流沟通,分析细化问题成因,以问题清单形式指出单位在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拿出具体举措,扎实推进整改。同时坚持调研与复核工作相结合,及时向财政部汇报财政资金使用的重难点,提出改进意见,为财政部开展有关政策调整提供重要依据,调研报告《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有机衔接路径思考-基于河南省实施情况的启示》获部2020年度“三优”评选一等奖;《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工作存在问题应予重视》《扶贫项目绩效存在四个方面问题应予关注》被财政部《要情信息》采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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